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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 . 21

郴州市科技局党组召开2024年第22次(扩大)会议

10月18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亮主持召开2024年第22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重要文章精神,传达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精神,积极探索文化与科技融合有效机制。加大主体培育力度,健全文化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创新资源向文化企业集聚。加强技术攻关力度,推进文旅大数据、数字化产品开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文化装备制造领域产业化运用。加快平台建设力度,打造文化领域重点科技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和数字服务平台。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自觉当好科技体制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立足学习把准方向。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要义,全面掌握科学方法,大胆探索创新,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全市科技系统落地见效。立足当下狠抓落实。认真盘点各项工作推进进度,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固底板、锻长板、补短板,铆足干劲、加压奋进、冲刺决战,跑出“加速度”,拼出“新业绩”。立足长远谋划推进。按照“1+5”总体布局,高质量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打好核心技术“攻关仗”、科创平台“提量仗”、科创企业“提质仗”、成果转化“提速仗”、科技金融“赋能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郴州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会议强调,要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党建责任链条,创造性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打造“党建引领共建 创新融合发展”党建品牌,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增强支持做好新时代人大、政协工作的政治自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为加快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湘南科技创新高地汇聚智慧、凝聚力量。会议听取了2021—2023年度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市审计整改情况汇报。会议强调,针对已阶段性完成的整改反馈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对于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持续跟踪问效,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4 10 . 18

​郴州市科技局到湘南学院附属医院调研医学科研暨健康科普工作

10月16日下午,郴州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亮带队到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开展“四下基层”工作,深入该院医学研究中心、医学实验室等科研一线详细了解医院医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健康科普情况。调研现场图片调研组认为,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是郴州医学科研的主战场,在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斐然。调研组强调,医院凭借区域领先的医疗水平走过了辉煌的历史,要紧紧依靠科技创新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推动医学科研和健康科普双轮驱动,以高质量医疗服务造福于民。久久为功做大科研平台。要统筹科研平台建设,持续加大实验室建设投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打造学科交融、特色鲜明的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并积极融入郴江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科研平台抱团发展。要与高水平医疗科研机构开展医、教、研等全方位交流合作,共建高能级科研平台,提升医疗科研水平,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实实在在引进科研人才。要建立健全选培头雁、引智育才等机制,完善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政策和培养管理举措,建强医疗科研人才队伍。要下大力气“筑巢引凤”,持续优化提升医疗科研基础条件,增强对优秀科研人才的吸引力,促进科研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双向发力强化科研攻关。要鼓励科研人员拓展医学新理念、开拓研究新领域、攻克技术新难关,促进医疗、教学、科研协同发展,助推科研专利量质提升。要高效实施科研项目,引导科研人员申报国、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医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生一批有助临床诊疗和卫生健康质量的科技创新标志性成果,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口碑。上下协同推动健康科普。要坚持预防为主做好线下健康科普,开展医疗科普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大街小巷,将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健康科普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要拓宽多元健康科普渠道,打造线上网络科普平台,借助抖音、动漫、短视频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让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健康素养,以医者大爱的情怀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2024 10 . 18

郴州市科技局组织召开《郴州“水立方”》编制座谈会

10月17日,郴州市科技局组织召开《郴州“水立方”》编制座谈会。会议由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亮主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盛东、副研究员陈向和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徐幸仪到会指导。会上,湖南红网主创人员介绍了《郴州“水立方”》编制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郴州“水立方”》编制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肖亮对各单位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认为大家的意见建议有专业水平、有思想见地,要在后续编制工作中充分吸收、认真研究,充分体现《郴州“水立方”》编制的权威性、学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要站位全局大笔如椽。生态是郴州最大的优势,绿色是郴州最鲜明的亮色。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雄健有力的文字记录郴州牢记嘱托把山水画卷转化为发展答卷的生动实践,以气势宏大的叙事展现郴州打造“水立方”模式的生动探索,以瑰丽壮美的画面编织“郴州好水,生活更美”的生动图景。要聚焦主题执笔有神。治水兴水,利在千秋。要紧扣“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主题,紧抓科技创新主线,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全面总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及源头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产业发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科技创新支撑等六大行动的五年成效,系统提炼“四水联动”“八水共治”的郴州经验,让“水立方”模式大放异彩。要凝聚合力落笔生花。编委会成员单位要凝聚共识,落实编制方案要求,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加大统筹调度力度,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凝练创新机制、典型案例、发展模式,详实准确提供资料,真正编制出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经验,让“郴州模式、湖南样板、中国方案”熠熠生辉。

2024 10 . 12

以“帮”促进 画好“同心圆” 凝聚“向心力” | 郴州市科技局赴资兴市蕉坪村调研“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帮扶工作

10月11日,郴州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亮带队赴资兴市清江镇蕉坪村开展“四下基层”工作,实地走访、调研了解“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帮扶情况,现场办公解决相关问题。郴州市科技局作为蕉坪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结对帮扶单位,积极落实市委统一部署,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开展了规范党组织生活、党群服务中心扩建、通组公路硬化等一系列帮扶工作。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蕉坪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帮扶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强调要把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抓手,推动村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画好结对帮扶“同心圆”,凝聚乡村振兴“向心力”。坚持党建引领同向而行。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好年轻党员,培养村级组织后备力量,注入乡村振兴“源头活水”,打造最强“战斗堡垒”。坚持问题导向同题共答。要聚焦帮扶任务,严格落实分类整治要求,找准问题症结,推动精准施策,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整顿过程让群众参与、整顿成效让群众评判、整顿成果让群众受益。要加大资金、资源支持力度,并处理好“当前与长远、输血与造血、发展与传承”的关系,既要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也要干立竿见影、迅速打开局面的工作。坚持科技赋能同频共振。要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推进柑橘“黄龙病”防治等技术攻关,开展技术推广和跟踪服务,打通科技强农、技术助农、人才兴农“最后一公里”。要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培育打造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带动“新农人”创新创业,因地制宜提质柑橘、鹰嘴桃等特色产业,推进农业机械化、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增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科技创新内驱力。坚持改善民生同心聚力。要用真心换民心、用党风带民风,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防返贫监测、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用真功夫,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惠及全体村民,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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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 . 15

湖南省科技厅发布对湖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数据进行清理与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落实<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湘科发〔2024〕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专家参与各类科技评审活动的活跃度,激发专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对我省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决策咨询作用,近期,将组织对湖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数据进行清理与规范,提高专家信息的完整度,提升专家抽取与使用的管理效能,更好的推动科技专家库数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科技专家的基本条件湖南省科技专家分为产业技术、战略管理、金融经济3种类型,在库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在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在此限。02科技专家的专业条件1.产业技术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获得专利金奖或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2.战略管理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规划、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企业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科技伦理治理等方面工作,熟悉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和规划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省级以上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分析师;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职务、省属以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行政管理人才;省级以上创新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科技类社会团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学会的主要负责人;科技型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高级管理人员;科普传播、创作或科普活动组织的科普基地负责人;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人。3.金融经济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财务核算、审计的专业会计人员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分析决策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0年以上;省属以上高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在银行、证券、股权、信托、保险、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具备3年以上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或上市辅导工作经验,成功主导或参与2个以上投资或信贷案例的中高级管理人员。03工作内容各推荐单位至少指定报送一名专家库管理员,使用专家库管理员账号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查看所有专家信息,监督指导专家更新并完善专家信息。具体工作如下:1.监督指导专家登录系统更新并完善专家信息;原则上所有在库专家均应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更新,信息不完整专家务必进行信息完善。专家库管理员登录系统,根据“专家信息是否完整”字段可查找信息不完整专家清单,要求相关专家务必对必填信息进行完善,非必填信息尽可能填写,信息填写不完整将无法保存提交。科技专家库系统专家必填信息主要为性别、国家或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职务、职称等级、最高学历、最后学位、海外留学经历、参与国际合作项目、手机号码、邮箱、工作所在地、专家类型、研究方向、愿意参与其他省市项目、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户名、国家学科分类代码、国家基金委领域、湖南省技术领域等字段。2.回函标识已调离本单位的科技专家;3.按照科技专家退出情形要求,回函标识退出的科技专家;科技专家退出专家库主要有以下情况: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院士等知名专家不在此限;信用等级较差被列入“黑名单”的;存在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存在科研失信等其他不适宜履行专家职责的情形。4.剔除重复专家账号数据,一个专家只保留一个账号。04提交时间方式各推荐单位请于11月29日17:00前报送科技专家库管理员回执(详见附件1)、关于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数据核实的回函(详见附件2)。同时将推荐在库专家、专家单位变更和退出专家库的专家信息刻录光盘(详见附件3),回函加盖公章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为保障专家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通过网络发送专家信息。05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资源统筹处0731-88988901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0731-88988105省科技信息所信息系统支持0731-88988619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省科技大厦1307室,贾晓玲收附件:1.科技专家库管理员回执      2.关于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数据核实的回函.doc      3.推荐在库专家、专家退出和单位变更信息清单(光盘) .doc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11日来源:科技湖南

2024 10 . 12

湖南省2024年第三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省、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湖南省2024年第三批10074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监督与诚信处  0731-88988999  机关纪委  0731-88988679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邮编:410013   邮箱:hnst-jg@kjt.hunan.gov.cn附件:湖南省2024年第三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pdf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9日来源:省科技厅、创新长沙

2024 09 . 27

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才〔2024〕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传播科学知识,讲好科学故事,让科学家精神深入人心、光耀时代,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题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二、基本要求(一)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二)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三、投稿方式(一)地方、部门推荐。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凡有革命老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附件2)增加1个推荐名额。(二)社会征集。为激励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家社会法人机构、团体,或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微视频作品参赛。推荐(自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四、评选办法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按地方、部门推荐作品与社会征集作品分组开展评选,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作品名单。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将组织评审专家开展评议,形成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4年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并向社会推荐。五、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科技部  王鸿志、王菲菲                010-58881430、1429材料接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邹宁010-58882950转分机8008、18910962919邮    箱:kepuwsp@163.com、             kepuchuwsp@126.com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2段2层邮政编码:100038附件:1.  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要求2. 涉及“三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3.  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4.  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科技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2024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要求一、作品要求(一)时间要求。参选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微视频作品,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公开播映,并提供相应的播放证明。(二)内容要求。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反映科技发展进步,用科学声音讲述科学故事;属于科技、科普类作品,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三)作品规格。1. 时长为2~5分钟。2. 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3. 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视频片头名称应与推荐表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4. 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四)原创要求。1. 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2. 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1)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2)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3)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4)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二、投稿方式(一)地方、部门推荐作品。各地方各部门推荐的微视频作品,须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各地方推荐的涉及“三区”微视频,须由该区域的作者(制作单位)提交。各地方、各部门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1. 将推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邮寄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 将视频文件、《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kepuwsp@163.com。(二)社会征集作品。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的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须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自荐个人须为科普微视频作品的原创作者或原创制作人(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须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机构、个人自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1. 将自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邮寄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 将视频文件、《2024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kepuchuwsp@126.com。如需在线传送,请联系QQ:2720922592。三、注意事项1. 作品只能通过地方、部门推荐或社会征集自荐一种方式参加评选,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部作品。若发现重复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2. 各部门各地方推荐的作品,推荐单位需预先进行政治性、科学性审核,确保作者身份真实、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3. 社会征集的自荐作品,需由所在单位或两位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开展审核,明确自荐作品的科学性、无违背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的行为。4. 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作品内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报送作品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附件2涉及“三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源:科技部

2024 09 . 27

湖南省2024年第二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布啦!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要求,湖南省2024年第二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完成公示。公示期间,经异议核实处理等工作,共有4家企业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现将通过公示的湖南省2024年第二批5204家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布。附件:湖南省2024年第二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pdf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6日来源: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科技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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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 . 16

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

7月28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对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规定了哪些主体责任?来看看权威解读↓1《条例》的修订背景是什么?现行《条例》于2004年制定,2010年修订,2012年和2014年进行过2次修正。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对《条例》进行了第4次修改。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2016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安监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发生重大变化,对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通过修订《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2.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两次修正,对很多条款作出重大修改,现行《条例》部分条款需要作出相应修改。3.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安全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许多新的安全风险又不断凸现,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仍然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我省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2《条例》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本次《条例》修订注重结合湖南实际,总结提升我省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亮点纷呈,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法规规定。增加规定了“一会三卡”制度(班前会、安全检查卡、安全作业卡、应急处置卡),落实了员工岗位安全作业的“最后一公分”;建立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培训等事故预防工作;加强我省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管理,针对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尾矿库、烟花爆竹、楼宇安全和企业集团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三是加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增加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准备,明确化工园区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与化工园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联合演练;强化事故前期“救早救小”意识,作业场所突发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异常情况,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科学有效处置措施,撤离、疏散现场人员,同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四是强化基层基础。《条例》第九条明确省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从娃娃抓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技能考核和就业培训,确保提升岗位操作工安全技能;规定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各类园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有关工作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并结合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给予乡镇执法赋权,解决“看得见的管不到”的问题;着重强化信息化监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监管执法等信息归集和共享;推行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五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减少重复多头检查,《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计划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对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监管职责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检查。同时,鼓励企业开展自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认为生产经营单位自检结果符合安全生产检查要求的,可以不对该事项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小型、微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作出了特别规定。在小型、微型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可以制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不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更贴近小微企业实际。3《条例》是如何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条例》在《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强化,具体体现在“六个到位”:第一,安全责任到位。《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考核。第二,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条例》规定高危行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风险程度、从业人员多少,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比例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安全投入到位。《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足额提取用好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要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四,安全培训到位。《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要求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的统一管理。第五,安全管理到位。《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一会三卡”和岗位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同时对有限空间、尾矿库、烟花爆竹、楼宇安全和发包、出租活动等提出明确要求。第六,应急救援到位。《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科学有效处置,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2024 10 . 10

【政策知识库】现代化产业体系

前言: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概念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任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物质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这为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Psrt1 现代化产业体系内容1.定义2.现代化产业体系概念图Part2 从基本特征和要求认识现代化产业体系      1.基本特征      2.基本要求      3.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成要素Part3 现代化产业体系与新质生产力的关联Part4 现代化产业体系概念演化一、现代化产业体系内容1.定义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关键标志,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逐步建立起行业齐全、配套完善的产业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概念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任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物质支撑。资料来源: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2679764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数据库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25517002.现代化产业体系概念图二、从基本特征和要求认识现代化产业体系目前,关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讨论很多,一般认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体内容包括发达的制造业、强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的服务业以及保障有力的农业,对其内涵特征的描述大多侧重于产业体系本身的质量和效益,弱化了“现代化”的涵义,如在某个或某些产业领域形成位居世界前列的制造或服务能力,就被认为成功构建了现代化产业体系。然而,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其内涵和要求是根据时代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纵观世界产业发展历史,每一次工业革命都带来了产业的现代化变革。同时,产业体系现代化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产业内生动力的现代化,还包括外在关联动力的现代化。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不仅要考虑产业本身的质量效益,其内涵特征也不只是包括产业的高端性、产销衔接的高效性、产业占比的协调性、产业之间的融合性以及基础配套的完善性等,还应动态考量其现代化进程中的支撑性、引领性、安全性、开放性和可持续性。1.基本特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研究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问题,强调“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物质支撑”。会议强调:“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是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内涵的深刻概括,明确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目标要求。2.基本要求3.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成要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现代化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这可以看作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1)工业现代化的工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和核心。工业是立国之本,制造业是强国之基。各国产业体系整体的现代化水平,主要取决于工业的现代化水平。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制造业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工业规模要与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相匹配,才能有效满足14亿多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为量变促成质变、增强创新能力提供充足空间。我国工业质量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要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产出效率、经济效益,努力培育若干战略性产业,加快培养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品牌和产业集群。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与新型工业化相联系的又一个关键词。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概念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任务,并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整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我们发现,2023年以来“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型工业化”经常放在一起说2024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最新一次谈及”新型工业化“时,强调:“立足实体经济这个根基,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农业现代化的农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根基。我们党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取得了辉煌成就,有效解决了14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未来,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要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既要藏粮于地,又要藏粮于技,依靠科技进步不断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要深度融合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在科技支撑有力、设施装备先进、经营管理高效上下更大功夫,努力实现生产设施化、服务社会化、产业融合化,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要大力发展生物合成、“农业工厂”等农业新形态,突破耕地等自然条件的限制,更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农业现代化需要科技引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对产业急需的方向给予正确导向。(3)服务业现代化的服务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发展优质高效、现代化的服务业,既是产业延链增值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人民不断升级的高品质、多样化需求的必然要求。要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吸取一些国家脱实向虚、导致产业空心化和社会分化的教训,牢牢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形成生产与服务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要推动服务业供需更好适配,围绕产业的全生命周期谋划发展各类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谋划发展各类生活性服务业。(4)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保障。基础设施为产业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世界现代化史,蒸汽机、内燃机、发电机、计算机等技术的大范围推广应用,都离不开相应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和适度超前发展。我国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硬件”基础设施的总体规模已世界领先,要着力提升建设、运营、服务水平,高度重视发展支撑电力、金融、网络平台等高效稳健运行的“软件”基础设施,更好发挥基础设施体系的整体效能。要重视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需要,依托大城市郊区现有旅游住宿等设施建设“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当前,新型基础设施正在嵌入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发展之中。新型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石,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其协调发展不仅关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更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旨在通过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数字化转型、转型升级和融合创新。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是一种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新基建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三大类别。信息基础设施主要以5G基站融合建设、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中心等为主;基础设施则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及聚焦传统产业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升级,比如智能交通和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指的是支持科学研究、技术设施开发和产品专利的基础设施,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相关研发平台。新基建旨在通过提升我国在数字化转型、转型升级和融合创新中能力,服务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它不仅在物理实体空间发挥作用,更主要在虚拟空间中,数据的吞吐、传输、仓储、侵犯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这一概念首次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会议提出“要 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 5G 商用步伐,加强 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19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也再次要求“加快 5G 商用步伐和 IPv6规模部署,加强人工 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并于2020年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明确。新基建覆盖的具体领域还包括特高压输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际高速铁路和轨道交通等。新基建的推进,既有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还能够促进多种新兴产业的发展,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和经济增长点。三、现代化产业体系与新质生产力的关联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要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农业强国等战略任务,科学布局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因此,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依靠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武装改造,实现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优化升级和现代化,都这有赖于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而这正是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这为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四、现代化产业体系概念演化来源:刘典公众号

2024 07 . 31

四部门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近日发布。《计划》旨在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融担基金”)体系引领作用,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计划》坚持目标导向、体系引领、市场运作、适度补偿、绩效引导的原则,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因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支持力度。为精准聚焦支持对象,《计划》明确,中小企业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政策支持对象,具体包括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存续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以及依托“创新积分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出的备选企业。具体企业名单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省级科技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向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名单,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计划》还明确,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值得关注的是,《计划》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并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计划》还提到,对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制定本专项担保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简称融担基金)体系引领作用,通过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目标导向。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因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支持力度。 ——坚持体系引领。融担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在聚焦支小支农基础上,加大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和风险分担,引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更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 ——坚持市场运作。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选择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依法合规审贷放贷、提供融资担保。 ——坚持适度补偿。对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坚持绩效引导。对融担基金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财政部单列年度业务规模、代偿率等绩效考核指标。地方财政部门要相应完善考核制度,适当提高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业务的代偿率上限考核要求,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导向。 二、实施方案 (一)精准聚焦支持对象。中小企业满足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政策支持对象,具体由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 1.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在存续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4.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 5.依托“创新积分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出的备选企业。 中小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认定标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企业名单,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省级科技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向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名单,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 (二)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根据企业不同类型,融担基金分险比例分为三档: 1.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40%的风险责任;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5%的风险责任; 3.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融担基金分担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责任。 (三)合理确定费率水平。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3%。鼓励合作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逐步将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合作机构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逐步降低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四)适当提高担保金额。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满足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要求前提下,稳妥开展对科技创新类中型企业的担保业务。 (五)适当提高代偿上限。按照统筹支持科技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原则,融担基金与省级再担保机构约定代偿赔付上限从4%提高至5%。超过上限部分融担基金不予赔付。 (六)创新业务联动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探索科技创新担保与股权投资机构的联动模式,带动各类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 (七)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支持银行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积分制相关融资等产品,缓解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传统抵质押物不足等问题,努力提升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首贷率”,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八)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中央财政对于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资金需求,分年度单独进行测算。风险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融担基金年度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规模,由财政部根据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融担基金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等情况统筹确定。 三、组织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政银担企”合作,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指导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实施好科技创新担保专项计划,推动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切实缓解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对于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明显、风险代偿压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地方财政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 (三)强化绩效考核。要将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时进行检查评估,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奖励、支持措施的实施依据。 (四)深化体系合作。融担基金要细化与合作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业务操作安排,优化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科技创新模块,积极对接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时跟踪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推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取得实效。 (五)筑牢风控防线。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强化资金用途监控,严格贷前审核,强化贷中服务,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风险。 四、监督管理 (一)财政部加强对融担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监督管理,督促融担基金加强风险控制,及时履行风险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所有财政资金,取消其合作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本专项担保计划自印发后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2024 07 . 22

划重点!中央最新《决定》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十大改革方向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共分为三大板块、15部分、60条。行业平台【技术转移研究院】梳理《决定》全文发现,《决定》中多处提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改革措施,重点集中在第四部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主要涉及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平台、产学研合作、技术经理人、赋权改革等10个方面的重要改革方向。十大重点改革方向①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②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③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④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⑤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⑦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⑧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⑩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行业平台【技术转移研究院】第一时间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了解读,以下是关于中央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10项重点改革方向的解读:改革方向解读① 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专家解读:这一措施旨在通过优化高校内部的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果。高校作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科技实力的增强。完善创新机制包括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科研团队建设、推动跨学科合作等,以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②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专家解读:产学研深度融合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关键路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凝练科技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从而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③ 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专家解读:这一措施旨在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科技成果的门槛,鼓励其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中小微企业可以在不承担过高初期成本的情况下,先行实施科技成果,待产生收益后再支付许可费,从而增强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④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专家解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深化改革是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的重要保障。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包括完善政策支持、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等,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顺畅流动和高效转化。同时,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和服务网络,为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⑤ 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专家解读: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可以为科技成果提供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桥梁,降低转化风险,提高转化成功率。这些平台可以提供科技成果的遴选识别、可行性评估、商业化价值分析以及产品试制、质量检测等服务,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⑥ 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专家解读:技术经理人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包括完善培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拓展资源网络等,有助于提升技术经理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同时,通过推动技术经理人参与科研项目全程管理,可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活动的紧密衔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⑦ 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专家解读:这一措施旨在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转化动力。通过赋予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的更大自主权,可以使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中来,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⑧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专家解读: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有助于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保障科技成果的合法流转和高效转化。通过建立这一制度,可以规范科技成果的管理和使用行为,避免权属不清、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为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⑨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专家解读: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化赋权改革,可以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的权属关系和使用权限,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自主权和控制权,使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中来。同时,也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⑩ 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专家解读:长期资本的支持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至关重要。通过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和硬科技领域的企业和项目,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这些支持政策可以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成本,提高其投资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未来展望中央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十大改革方向,全面而系统地涵盖了从高校科技创新机制的完善到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科技成果许可方式的创新到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再到概念验证与中试验证平台的布局建设,以及技术经理人队伍的培养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改革措施针对性地指向了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共同构成了一套旨在打破科技成果转化壁垒、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进程的改革“组合拳”。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更加紧密和深入,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也将更加合理高效。同时,长期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这将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坚信,随着改革措施的深入实施,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明天!信息来源:技术转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