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专项“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实现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争创湘南科技创新高地,郴江实验室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现将榜单及揭榜的相关要求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榜单设置围绕国务院批复,坚持“135”总体布局,深化“四水联动”,以科技赋能,针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急需破解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聚焦“1221”现代化产业体系、“水立方”创新模式等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郴州高质量发展。经公开广泛征集企事业单位需求、专家论证,共遴选出“安全高能固态锂电池技术升级与产能改造攻关与示范”等4个技术需求项目构成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专项“揭榜挂帅”榜单(详见附件)。二、揭榜条件揭榜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揭榜单位应为国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以通知发布之日起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鼓励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科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由牵头单位进行整体申报)。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3.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范围的企业,需按照《统计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要求,按规定途径和标准填报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并上传附表。5.本次揭榜挂帅为有偿支持,研究成果及收益与郴江实验室共享。三、揭榜程序1.揭榜申报。揭榜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由揭榜单位登录郴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chain.czskycx.cn),进入系统在线填写《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揭榜单位)》,并提交附件材料。2.审查受理。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郴江实验室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揭榜条件的予以受理。3.揭榜评审。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郴江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揭榜单位的资质条件、揭榜项目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4.现场考察。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郴江实验室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揭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主要结合项目申报资料、专家评审意见、揭榜单位实际情况,给出考察结论。5.签订协议。技术需求单位与揭榜单位、郴江实验室就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正式揭榜协议(技术合同)。如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该榜单废止。6.立项实施。郴江实验室向社会发布公告,下达立项通知,协议各方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项目按照省级科技创新计划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四、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项目资助额度根据揭榜人申请以及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单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需求单位为企业的,配套资金应高于支持资金2倍。五、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六、咨询及联系方式郴江实验室:0735-2882780郴州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0735-2880326郴州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0735-2880237郴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诚信科:0735-2883489附件: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专项“揭榜挂帅”榜单郴江实验室2024年12月2日附件郴州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专项“揭榜挂帅”榜单一、安全高能固态锂电池技术升级与产能改造攻关与示范需求单位:湖南久森安高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需求简述:面向安全高能固态电池量产需求的技术升级和产能改造:通过引入多组元材料技术体系,实现基于多组元纳米材料的表面钉扎改性高镍正极技术、锂金属负极多组元界面层修饰技术、负极不析锂添加剂生产应用、隔膜表面多组元纳米材料涂覆和多组元复合固态电解质体系优化等目标。提升固态电解质前驱体高均匀分散性、大尺度锂金属极片切叠一体化和原位固化等工艺技术水平为目标,改造匀浆、涂布、切叠等关键工艺设备,研制多场耦合原位固化与化成一体化设备,提升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湿度控制能力,协同突破固态电池正负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电芯集成制备技术瓶颈,打造一条安全高能固态锂电池中试示范线,实现高镍三元全固态锂电池产品生产制造,产品具备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宽温域、长循环寿命等特点。目标清单:1.多组元复合固态电解质技术指标:(1)可原位固化,室温离子电导率≥10mS/cm;电化学窗口≥4.5V。2.安全高能固态电池技术指标:(1)电池能量密度≥400Wh/kg,0.33C放电倍率;(2)持续充放电倍率,充电≥2C,放电≥4C(SOC20%-80%可持续充放电,容量保持率90%);短时放电倍率≥10C,支撑10S放电;(4)电池循环寿命:≥2000次,1C/1C充放电倍率,容量保持率80%;(5)电池安全性:通过160℃高温箱试验。3.固态锂电池中试示范线指标:(1)基于多组元复合固态电解质的安全高能固态锂电池中试示范线1条,良品率≥90%;具备生产安全高能高镍三元全固态锂电池产品的能力。二、郴州市东河流域重金属驱动机制与污染管控治理示范需求单位:湖南省郴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要需求简述:针对苏仙区东河流域秧溪桥断面镉、铊、锰、锑等重金属指标连续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为了解决流域内重金属物源分布、空间结构、贡献率、镉等重金属的迁移驱动机制以及不同物源对重金属贡献率的理论和技术难题,开展重金属迁移敏感点监测体系和源-途-汇空间三维预警模型关键技术及重金属污染管控治理研究示范。目标清单:1.开展东河流域重金属物源调查,以重金属迁移驱动机制为基础,厘清主要重金属来源,明确治理对象,确定治理范围。2.分析东河流域镉等重金属通量,构建三维分布式耦合点源与面源污染的源-途-汇预警模型1套,模拟时段包含丰水期、枯水期、极端天气等关键水文时段,应急突发事件预警精度误差控制在10%以内。3.开发1套镉在线监测传感系统设备,技术参数:(1)方法依据:荧光法;(2)测量范围:低量程0.0005~0.05 mg/L,高量程0.05~1.5 mg/L;(3)准确度:±10%;(4)重复性:±5%;(5)定量下限:测量范围为0.0005~0.05 mg/L时,对镉的定量下限≤0.0005 mg/L,测量范围为0.05~1.5 mg/L,对镉的定量下限≤0.05 mg/L;(6)测量时间:≤ 1 min。4.提出一整套流域重金属管控治理方案,包含矿涌水治理、底泥尾矿再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等方法技术。实施1处支流重金属污染削减与管控技术示范,示范区面积不低于200公顷,实现其出口水体中镉等重金属强制性因子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非强制性因子铊较2023年年平均值(0.00018 mg/L)降幅均值达到30%以上,非强制性因子锑较2023年年平均值(0.0085 mg/L)降幅均值达到25%以上,非强制性因子锰较2023年年平均值(0.30 mg/L)降幅均值达到10%以上。三、3C消费类用高功率硅基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需求单位:湖南亿等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需求简述:针对硅基锂离子电池中硅基负极材料电导率低,锂离子扩散速度慢,硅基电池极片柔软性差,易开裂与掉粉,硅基电池不可逆容量大、循环寿命差、体积膨胀率大等问题。为了解决3C消费类用锂离子电池容量低与功率低的行业技术难题,开展3C消费类用高功率硅基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研究。目标清单:1.硅基负(材料的核心技术指标:(1)硅基负极材料碳含量低于10%;(2)硅基负极材料首次库伦效率≥85%;(3)可逆克比容量≥2000 mAh/g。2.3C消费类用高功率硅基锂离子全电池核心技术指标:(1)首次膨胀率≤5%;(2)1000次膨胀率≤12%;(3)与现商品化同类产品体积能量密度提升约20%以上;(4)循环寿命≥1000次(容量保持率80%以上);(5)可支持30C快充充电,瞬间放电达到120C。3.建设中试线:(1)一条日产1吨硅基负极材料中试生产线;(2)一条日产5万只3C消费类用高功率硅基锂离子电池中试生产线。四、一体化飞秒激光双频相控器的研究与应用需求单位:湖南阿秒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需求简述:通过超精密光学器件成型技术,将飞秒激光的双频谱异相位输入端,经异质多折射玻璃晶体,形成单频或双频同相位飞秒输出,将激光光束调整为任意特定的束形,提升光束质量与应用效率、大大提升超快激光能量密度。目标清单:1.研制一套玻璃压制集成化的飞秒激光器组件:(1)在10MHz的情况下,可实现单脉冲宽度480fs以下,单脉冲能量达到1mJ;(2)光束质量:M2≤1.2;(3)光斑高斯度:95%-98%;(4)光谱适应范围405nm/450nm;(5)在10MHz的情况下,可实现相位角调节范围0°~90°;(6)MCU的I/O口主频大于2GHz;(7)MOS管的开关总和时间小于500ps;(8)功率稳定性:连续工作96h,衰减不超过1.5%;(9)激光器模组产品外形尺寸:不超过120mm*60mm*45mm(长宽高);(10)成本指标:整套激光器成本低于10万元。2.建成一条中试产线:建成玻璃压制集成化的飞秒激光器组件的中试产线。来源:郴州市科技局

2024年12月03日

第五批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公布,郴州三家公司榜上有名!

关于公布第五批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7号)和《关于组织第五批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3〕25号),经申报推荐、资格核查、会议审定等程序,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将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41家机构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现予以公布。附件:第五批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9日来源:科技湖南

2024年12月0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为科学衡量和评价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效率,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经研究,我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经省科技厅批准备案的2021年度湖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详细名单见附件1)。二、评估方式(一)单位自评对经省科技厅批准备案的2021年度湖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附件2)组织开展自评分析,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二)第三方机构评价1. 资料核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估专家组审阅评估材料,主要核查不同类型新型研发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情况,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等情况。采取审阅材料、通讯咨询等方式进行。2. 现场核查对照《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67号),结合单位自评和资料核查的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掌握实际情况,为绩效评价决策提供参考。三、评价内容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重点评价3年内(2021年-2024年)的建设成效及运行服务情况。其中,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类主要从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试熟化、企业技术研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股权投资等方面进行评价;产业联合创新类主要从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创新、解决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理论成果向技术研发与应用转化等方面进行评价;企校联合创新类主要从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聚焦重大技术研发、开展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和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专业研究开发类,主要从开展企业技术研发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科技金融服务等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进行评价。四、评估结果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结论为合格以上的保留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评价结论不合格的,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期后再次评价不合格的,取消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五、绩效评价材料参与评价的新型研发机构须提供以下材料:1.《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自评报告》;2. 反映三年内机构建设绩效及运行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六、有关要求(一)绩效评价要求1. 绩效评价工作是掌握新型研发机构整体运行情况和创新水平的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在评价过程中按要求提供与评价有关的资料与信息,按时上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不按时上报材料和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2. 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二)绩效评价组织1. 在线申报方式参加评价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科技云”),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上传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应附件。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2. 市州审核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机构的初审工作,在“科技云”中审核。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加强对被评价机构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技云”在线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三)时间安排自评报告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按《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做“不合格”处理。2025年一月中旬以前,组织完成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现场抽查。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0731-88988829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606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附件:1.2021年度湖南省第一批和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docx       2.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自评报告(格式).docx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1月23日来源:科技湖南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公布2024年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为加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孵化载体”)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湘科发〔2021〕47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1、2、3)。一、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等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德创工坊等66家众创空间和中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2家大学科技园评为优秀(A)。二、湖南紫荆厚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等7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电云创空间等159家众创空间和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等3家大学科技园评为良好(B)。三、津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2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君定众创空间等56家众创空间评为合格(C)。四、郴州市百通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等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898众创空间等25家众创空间评为不合格(D)。五、取消岳阳弘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省级孵化器资格。湖南前行科创有限公司报请工信部火炬中心取消国家级孵化器资格。取消芒果视频文创园等24家省级备案资格。58众创空间等3家报请工信部火炬中心取消国家备案资格。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孵化载体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评价为C类孵化载体加强跟踪指导,对D类孵化载体开展约谈并督促落实整改。各孵化载体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努力争先创优,共同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增添新活力。附件:1.2024年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docx2.2024年湖南省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docx3.2024年湖南省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结果.docx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1日来源:科技湖南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开展全省新型研发机构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为认真落实《湖南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规划———湖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全面了解我省各市州及县市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建设情况,充分挖掘和提升各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整体效能,省科技厅拟开展全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各市州和各县市(区)备案(含拟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备案的除外)。二、统计时间和报送方式请各市州科技局认真总结分析本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情况,并指导所属县市(区)按要求填写信息采集表,综合汇总后于2024年12月30日前加盖公章上报。联系方式: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0731-88988829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606附件:1.xxx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提纲).docx2.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信息采集表.docx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11月22日

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科技、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入实施“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激励我省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根据《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23〕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额的通知》(湘财教〔2024〕4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及标准(一)奖补对象1.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2.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主管部门完成2024年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并审核通过,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3. 2022、2023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4. 纳统企业已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5. 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法、违规以及其他诚信失信行为。(二)奖补标准依据企业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1. 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或奖补年度核定实施《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的企业(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详见: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306/t20230606_29369096.html),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8%给予补助。2. 满足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汇算清缴地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汇算清缴地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条件之一的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家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3.经核定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二、申报时间及方式(一)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至12月13日17:00。(二)申报方式企业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 gov.cn/)—“政务服务”栏目—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试运行)”,使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从“法人账号”进入“研发财政奖补”模块,完成无纸化在线填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表。三、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企业在系统中填写《2024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审核1. 县级初审与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使用省科技厅统一配置的主管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完成属地企业奖补申报资料初审及相关信息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在网上退回并说明原因,审核通过的予以推荐,于12月17日截止。审查退回修改的企业可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2月23日前完成推荐,再从系统中导出县市区推荐汇总表,12月25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科技、财政部门。2. 市级审核与推荐各市州科技、统计部门使用省科技厅统一配置的主管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及时完成相关内容审核。市州科技局牵头组织,结合现场核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等方式,对企业系统填报数据超出预警值、异常数据、诚信问题等情况进行核实,于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并对辖区内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推荐完成后,由各市州科技局导出市州推荐汇总表,于2025年1月6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附综合核查报告)上报省科技、财政部门。3. 省级审核省级审核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联合省财政厅、省统计局,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审核工作。省税务局根据省科技厅汇总的申报奖补名单,提供相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四、工作要求1. 申报企业要提前熟悉填报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在网上完成申报资料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企业须对自身申报工作进行信用承诺,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2.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强化属地管理,对申报企业信息严格把关,联合财政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同时,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工作。3. 各市州科技局应联合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组织好属地企业的奖补申报与审核工作。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推荐上报工作,逾期未审核推荐上报的不予受理。4. 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业务咨询工作,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五、后续管理1. 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后,资金使用应符合《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23〕12号)中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与监管相关规定;企业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发生变化或原企业相关资质被取消,导致应享受奖补资金减少的,应主动告知属地县级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并将减少的奖补资金主动按原渠道退回财政主管部门。2. 企业获得的奖补资金,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3. 后续将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数据进行定期复核,对企业应享受奖补资金减少的部分予以清算追回。4. 企业应自觉接受财政、科技、税务、审计、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六、咨询联系方式系统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咨询部门:0731-88988995,84586652主管处室:0731-88988810(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0731-85165522(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579162(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0731-82213940(省统计局人口社科处)各市州科技局咨询联系方式:长  沙:0731-88666170株  洲:0731-28687607湘   潭:0731-58570308衡  阳:0734-8869079邵  阳:0739-5360415岳  阳:0730-8219851常  德:0736-7256561张家界:0744-8325676益  阳:0737-4221717郴  州:0735-2887742永  州:0746-8218103怀  化:0745-2712994娄  底:0738-8220896湘西州:0743-8224940 附件:1.2024年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docx2.2022-2023年度企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项目清单.docx3.关于负面清单行业企业申请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情况说明.docx4.诚信承诺书.docx5.需上传附件资料清单.docx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统计局2024年11月19日来源:科技湖南

2024年11月20日